低俗與高雅

註:本文為2016年2月23日的本屆高三第六次語文月考中我所寫的作文,按原文錄入,未作刪改。轉載請注意版權。作文題目大意是:就近年來真人秀類節目熱播的現象,有人認為這種節目低俗,對觀眾有負面影響;有的人則不以為然。談談你的觀點。

社會階層的分化與發展造就了不同的審美品味,文藝作品的創作也運用了多元化的模式來迎合不同群體的文化生活需要。

在這個過程中,處於強勢的階層往往會利用其影響力為文藝作品貼標籤,甚至是帶有歧視性的標籤。舉個例子,如今南方地區經濟發達,影響力大,而南方人又恰好因為方言、地理、氣候等原因與東北人隔閡大,於是就常有南方人指出「趙家班」二人轉是低俗的藝術形式,只有東北「土鱉」才喜歡,一些濃郁東北味兒的小品節目應該「滾出春晚」。

這實際上是一種審美品味的綁架。孔子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眾口難調」這種狀態絕不應出現歧視或剝奪他人選擇權的現象。

在我看來,低俗與高雅僅有一線之隔,低俗也絕不等同於「負面影響」,強行為這兩者畫等號是不恰當的。所謂「負面影響」,還不就是這種「低俗」藝術作品的蔓延與滲透?周恩來六十年代就在文藝座談會上表示過「文藝作品存留應以人民群眾喜聞樂見與否為標準」的態度。現在對娛樂節目的收緊的目的是顯而易見的,無非是一種對外來文化的警惕,對西方價值觀的警惕。

真人秀類節目從國外傳入並迅速佔領了市場,恰好說明它是受廣大民眾待見的,就算你政府再怎麼管控,群眾都不會改去唱紅歌、演樣板戲。時代在變遷,文藝節目需要高度市場化,政府的手伸得過長,只會適得其反。

作文題中的「有人」真有趣,不僅將真人秀類節目一概地打為「低俗」,還憂國憂民,惟恐天下大亂,江山不保。這個「有人」,不正是一個擬人化的左派縮影嗎?

所以,我的觀點是中立的。我推崇電視節目市場的自由發展,把選擇權交給觀眾。這樣的話,不管是電視臺還是贊助商,積極性都會有很大提高,也利於文化產業的創新。


手跡欣賞(防不勝防地混入了倆正體字,怕是以後考試時連簡體字都要不會寫了):

6f34171e76c247d4

在〈低俗與高雅〉中有 3 則留言

  1. 其实正体字更多是自清朝时流传下来的皇帝钦定的字通过诏书传达下去的,选的字有很多是选了几个异体字中最繁的。

    1. 宣傳這套理論的人完全是偷換概念。我不是不能接受廣為流傳的簡化寫法,而是不能接受文字改革委員會人為的大幅度殘化漢字。那些筆畫減省的異體字,出現在現今簡化字表中的真的不多。

      1. 对的。
        但是此外很多简化字还借用其他意义完全无关但字形相似的字来进行简化,其实很难让人接受。
        举例说,宁本来读zhu4,历史上先后与伫、贮通用,现在为了简化把甯寧宁合一,为此不惜把宁作为声部的字全部类推简化。

發佈回覆給「王琪亮」的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