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希鹄的《调燮类编·四·虫鱼》写道:“凡贩卖虾米及甘蔗者,每用人溺酒之,则鲜美可爱,所谓眼不见为净也。”这是此言之典故。古人逍遥自在、无拘无束,当然可控制自己的意念。可是我却没有那么幸运。明明不想看见的人,却硬是要钻到我面前;明明不想发生的事,却落到了我的头上。可恶的是,这些人就像顽固的小强,你说赶尽杀绝吧,又不可能,法律也不允许;退一万步说,我走,可是有用吗?他们会跟过来,我走到哪,他跟到哪,真是烦人的跟屁虫。这些人通常自私自利,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也从不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自以为自己多么受人尊敬和爱戴,其实不然。在客观世界中,我无法避免和不想见的人冲突,因为现在有手机、有电脑、有各种各样的联络方式,这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又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烦恼。因为通讯的便捷,令我厌烦的人能轻松地找到我,而我又不得不去接见他,因为不接见不行。随后,闹心之事情接踵而来,不可躲避,真草妈!就像被按在茅坑里吃屎却不能反抗一样。我的外表仍然装作坚强时,内心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打击。“眼不见为净”并非灵丹妙药,举个例子,我不想看我的前后左右天上地下,不想看我的眼皮,而我如今手脚被捆绑,怎么办?一死解千愁?我女神还没追到呢,我可不想死。也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我突然死去,却不知道我是怎么死的。
我真想做个与世隔绝的人(美利坚?玩蛋去吧!),就算寂寞,也优于现状。